案情:李某因一房产想处理,于是委托某中介公司以八十万的价格卖出,由于房价上涨很快,而李某并没有管理此事,一个月后,中介公司业务员以八十九万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张某。其中八十万元给李某,另九万元私吞。李某知情后,为维护自身权益,起诉中介公司,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差价。
法院判决: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李某差价九万元。
律师点评:虽然李某以八十万元的价格委托中介公司出售,但是实际中介公司出售价格为八十九万元,按照法律规定,除非在有明确约定多出价款如何处置,否则就应当返还给委托人。同时虽然这是中介公司业务员的行为,但是业务员是以公司名义对外行使相关权利,所以中介公司应当承担相关责任。中介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后,可以向业务员追偿。
